电子版合同与电子合同的区别在哪?
员工离职后,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不终止操作可以吗?
今天来汇总解答,大家在使用电子合同过程中一些常见的问题,更多问题欢迎评论区留言互动~
答: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版劳动合同仅是一般的电子文档,非通过电子签名订立的,无法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等同于电子劳动合同。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四条规定,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服务。
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定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答:通过合法合规的第三方平台签订通过的电子劳动合同可被长期保存。即使电子劳动合同到期,数据也不会被删除。
答:电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相比,订立的主体、约定的内容并没有变化,只是合同载体由纸质变为数据电文,订立手段由纸质签署变为电子通信签署。
因此,员工离职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应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也应相应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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