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工作都有其本质,如商业的本质、管理的本质、营销的本质、战略的本质等。那么,作为法务人员和法务事项统称的法务,是否存在本质之说?关于对法务本质的认识,将在哪些方面有助于法务工作或对法务工作构成障碍?...